王忆甜虽然作为第二大投资方的代表,但一直没有发表过多的意见。
她明白自己对电影的理解不深,能坐在这里,完全是因为家族势力和财力,过多的指手画脚只会让人反感。
比她那张扬高调的哥哥要靠谱很多。
星爷当初答应让她演女主,要求就是她必须要去体验一下生活,以及在片场绝对服从指挥。
一个从小在富人阶层家庭长大的孩子,本身就不适合演这种戏,拍拍都市偶像剧还行。
她老爸却一口答应了,连联合制片人都没派驻,算是表态。
捧这个女儿至今亏了十来亿,演了十年的戏,也没什么长进。
真的亏不起啊,星爷调教女演员很有一手,跟着学学是不错的选择。
刚刚几个大咖试镜的时候,王忆甜都在观察星爷和老外的反应,似乎都不满意。
许朗的功夫戏,不仅是瞎比划,还有假想敌,走位都十分明确,连续几个高踢腿,斧头帮的兄弟们被他踹得飞向天空,跟窜天猴似的,然后下饺子般落在地上。
许朗躲开砸下来的人,做了个收手式,有模有样,范儿特足,也没怎么喘大气,说明身体素质不错。
“好有画面感啊。”王忆甜不由得叹道。
虽然许朗武术基础还不深,力量感不够,但是目前表现最好的,届时真拍的话,可以跟武指多学学发力诀窍。
下半身基本功不是这么容易练的,但许朗的柔韧性和身材明显超过同龄男演员,至少有潜力。
其实他也可以在系统里直接兑换各种武艺,但劈腿总是要练的嘛,他选择不再依赖,否则将来的成就算谁的呢?
“许先生,你这进步速度很快啊。”星爷点头称赞道。
“星爷,当初我答应您的嘛,不过动作戏还需要继续练,离开机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吧,我想来得及的。”
“是啊,罗伯特,你还有其他的想法吗?”星爷问。
老外一脸懵逼地看着星爷,就算是许朗的动作戏还可以,就算是哥伦比亚影业推荐的,但也不至于这么草率吧。
“斯蒂芬,你太着急了。”
“你的意思呢?”
星爷也很苦逼啊,这么一直试下去,根本找不到完美的男主角,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难不成找老外来演啊,再过两年他都六十岁了喂,哪还有精力。
许朗已经很不错了,按照这个努力的劲头,进了剧组完全可以按照导演的要求来排练嘛,大不了慢慢拍,哪能找到绝对完美的人呢。
但星爷心里门儿清,无非就是哥影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票房号召力了。
观众觉得他老了,不买账了,上部戏票房并没有预期的好,投资方自然也会了解这些舆情。
星爷的戏一向很超前的,有很多片子的票房当时不是特别理想,后期又被人翻出来瞎几把炒。
观众大部分都是盲从的,大家都说好,那应该就是好。
然后嚷嚷着欠星爷一张电影票,等下部戏出来了,还是继续看盗版。
一旦有人带节奏,便跟风说是星爷欠我们一张电影票,欠星爷的电影票早就还了,骗粉丝钱。
所以星爷对这些舆论和同行的攻击,从不回应是对的。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作为一个优秀的电影人,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创作出更多作品,留给后人评。
他又不是流量明星,从出道开始,就是靠作品说话,只在电影里出现。
“我们应该试试文戏,《功夫2》本身是喜剧为主的作品,仅会几个动作是不够的。”老外说道。
“你想看哪一段呢?”星爷问。
“就刚才郑先生表演的那一段,比比才知道嘛。”
星爷点点头,这老外做事的确是认真,还以为许朗是他们公司推荐的,早就心里有数,会照顾一些呢。
王忆甜连忙给许朗翻译。
“许先生,您可以给我们表演一段男主抢哑女冰淇淋的戏吗?”
“可以的。”许朗干脆地回道,作为一个星爷的忠实观众,这戏他来回拉片不低于30遍,恨不得每句台词都记在心里。
“您需要时间观摩影片吗。”王忆甜继续补充道。
“不需要,了然于心。”许朗自信地回道。
星爷刚想提醒几句,王忆甜便说道:“许先生,这次试镜很重要啊,我们可以等。”
“不用,这个片段是我很喜欢的,熟记于心呢。”
“行吧,那您请开始吧。”
王忆甜被许朗的自信给震惊了,这家伙目前作品也不多,在影视圈地位也不高,钱也不多,但每次面对挑战的时候,的确是够硬气。
男人什么最重要?
硬!
许朗为了能稳拿这个角色,还是启动了系统投影功能,而他则替代了星爷的演出。
《功夫》里的场景瞬间出现在他眼前,许朗披散着头发,带着肥仔聪,蹲在繁华的老上海的街头,身后是垂垂将死的乞丐,对面是歌舞升平的歌厅。
他穿着臭汗味儿的破衣服,气急败坏,迎面走过来的正是卖冰淇淋的哑女。
许朗蹲在地上,握紧双手,痛心疾首地说:“从此以后我开始明白,好人没好报,我要当坏人,我要杀人。”
肥仔聪看着从眼前走过的四轮车,喊道:“冰淇淋啊!”
“哪里啊?”许朗连忙问道,转折相当自然,把刚才咬牙切齿要杀人的雄心壮志全忘了。
王忆甜本来很严肃的,竟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这个戏她其实也看过好多遍的,但无法找到共情之处,更不知道为何大家把这戏夸得这么好。
她本身智商不低的,比如学习成绩就很好,英语水平是女明星中最好的。
但悟性还不如他哥王他亿,这跟她的性别以及从小长大的环境有关系,温室的花朵,无法感受世间的疾苦,并不适合从事艺术行业。
“奶油味儿的。”
“我要巧克力。”
许朗吃着冰淇淋,看着哑女。
其实他看的方向是王忆甜,王忆甜也在看着许朗。
他的眼神专门练过的,就像《喜剧之王》里面星爷对着镜子一样训练,王忆甜摸了摸后颈,想要避开,但还是抬起头跟许朗对视,不能怂嘛。
剧中,哑女也在看着他,因为她已经认出来这就是当年从小混混手中救自己的小男孩。
不得不说,圣衣妹妹当年的确是盛世美颜,不施粉黛,看着就像冰淇淋一般入口即化,许朗简直看呆了。
后来嫁给了壕就变得俗气不堪,出道即巅峰的典型代表。
几乎所有星女郎都是出道即巅峰,说明什么问题?
女演员哪怕是当花瓶,也要看谁来调教。
星爷对女人的审美还是挺牛的,而且懂得怎么拍,圣衣出场几个镜头而已,就贡献了她职业生涯甚至是这辈子最美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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