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钧酒醒后就整装,没有洞房,也没有陪同伊书菁回门,看她的眼神,是那么清醒、冷漠,往昔的兄妹情意皆无。
“和离书我放在书房的桌案上。你随时可以离开。”
说罢,霍钧上了马,头也不回的离开京城,去了边境。
面对北狄,霍钧有着刻骨仇恨,家里亦没了后顾之忧,所以打起战来不要命,率领着残存的霍家军,越战越勇,很快建立起了功勋和威望。
不管是对霍老将军“叛变”颇有微词的同僚,还是不服他稚嫩的兵士们,都逐渐臣服,霍家军也不断壮大。
霍钧不知伊书菁后脚就跟上了自己,扮成个小兵混进了军队。
本来,她也想陪着霍钧上阵杀敌,自己有武功底子,对付几个普通士兵不在话下,训练辛苦也能坚持,干的刮喉咙的饼子也能勉强下咽。
可伊书菁睡了两晚后就受不了一营帐的士兵打鼾的噪音和各种体味,何况士兵们还喜欢勾肩搭背,甚至拉她一起去洗澡,她没办法只能悄悄塞钱,调去做了个火头军。
伊书菁连生火也不会,差点把伙房给烧了,于是被打发去扛米搬菜洗菜切菜揉面,没几天就瘦了下来,还练出一把子力气,耍起擀面杖来虎虎生风。
摸清了霍钧在哪个帐篷,伊书菁经常假装路过,只为能瞥一眼他的身影,再累,她都能像打了鸡血般充满力气。
伊书菁还经常去军伎营帐附近晃悠,发现霍钧从没去过,才放下心来。
霍钧一心沉浸在战场,打完一场就开始思考下一场,完全没发现周遭的异样。
还是林绪发现了伊书菁这个跟踪霍钧的小尾巴。
他三番五次发现这小子徘徊在周围,一双明眸看到霍钧就发光,含情脉脉的盯着看,长得嘛,比起那些糙蛋子,简直就是个清秀兔儿爷,想象了下她穿女装的模样,比那些军伎美多了。
林绪本以为伊书菁有断袖之癖,又看到她出现在军伎营帐。
懒得多想,把伊书菁当成奸细给扭了起来,“鬼鬼祟祟看啥呢?来,爷让你光明正大的看。”
说着就把她朝霍钧的营帐拖去,伊书菁自然挣扎着不肯去,无奈挣脱不了人高马大的林绪。
霍钧无意中看到伊书菁,差点没认出那张被晒成小麦色、婴儿肥不再的脸,听到她唯唯喏喏的声音才听出来。
他简直要气笑了,没想到这丫头胆大包天,还挺能吃苦。
伊书菁死活赖着不走,倔得像头驴,霍钧无奈,只能安排她在自己身边当个贴身的小兵,睡在一个营帐。
这下,最不方便的洗漱和来月事都方便了很多,伊书菁开心地像个掉进米缸的小老鼠,眼里是掩饰不住的窃喜。
接下来,就是她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日子了。
朝夕相处,见到了霍钧铁血的一面,运筹帷幄的模样,伊书菁更加了解他,也更加爱他、心疼他。
他有勇有谋,天生将才,三年就打到了北狄王庭,北狄就此覆灭。
正如霍钧当初所言,霍家的荣耀,在战场丢失,也在战场找回。他凭着赫赫战功将霍家重新立了起来,又因救驾太子有功,成了当朝唯一的异姓王,权倾朝野。
而伊书菁也等到了属于自己的日久生情,霍钧真真切切的爱上了她,承诺回到京城就补办一场盛世婚礼,昭告天下,霍钧娶的女子是伊书菁。
幸福伸手可得,可究竟发生了什么,一切都变了,霍钧变得那么陌生,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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