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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 > 简飞扬席煜南 > 第137章 买房子
 
这两天他们俩做了很多事,唯独没有做那件事。要在一个新的地方落脚真不容易,各种想不到的事情,再加上倒时差,简飞扬觉得自己总是晕乎乎的,也没有机会和方展博联系,也想不起来要和他联系。

幸好席煜南似乎对这一切都驾轻就熟,最令简飞扬感佩的便是他开车找路的本事。简飞扬坐在副驾驶上,忍不住想夸他,“你是属狗的吗?”

席煜南心想,这人就是这样,夸人也不会。他回敬她,“你是属猪的吗?”

见简飞扬一脸严肃的样子,席煜南笑起来,一只手伸过来拉起她的手。一切好像都是那么和谐自然,简飞扬心里动了一下,转过头去假装看窗外的景色。爸爸怎么样了?简杰有没有帮他办转院的事?现在看来,席煜南是要在温哥华买房定居的,她要提醒简杰别操之过急。

“我早上去加油的时候,巧得很,遇到一个老朋友,他听说我在找房子,有个好房子介绍给我。我们吃过饭去看看?”

什么朋友?真是凑巧碰到的吗?简飞扬总有一种感觉,他选择温哥华是有理由的,他可以放弃香港的一切,是因为他在温哥华还有些什么。所以,他说,不会让她吃苦。

“怎么回事?问你话呢。”

简飞扬忙回过神来,“你好像很喜欢看房子。”

席煜南笑笑,“一栋房子就是一个家啊。看看房子的构造、布置、院子,想象自己一家人在里面生活的样子,我觉得很有意思。”

简飞扬冷笑,“你倒是家庭观念很重。”

席煜南听出她的言外之意,他别有深意地看着她:“那当然,不然怎么和你来到这里。”见简飞扬无语,席煜南不免得意,来温哥华以后,简飞扬因为事事要依赖他,似乎变得柔弱些了,这真是可喜的变化,也证明了来这里是正确的决定。

简飞扬还是第一次看到席煜南的“朋友”。席煜南只是简单地介绍:“这是老朱。”甚至没有向他介绍简飞扬。那个老朱也只是向简飞扬点点头,便没有再看她一眼。

这个老朱大约四十岁左右年纪,其貌不扬,只有一对小眼睛射出精明的光,像是江湖上的人。老朱带他们参观房子,简飞扬识趣地走在他们后面。

这两天他们看了好几栋房子,这个房子并没有给简飞扬留下很深的第一印象。和其他几栋相比,面积最小,布局很紧凑,简飞扬这两天已知道席煜南喜欢那种有很多房间、很大院子的大房子。她猜他多半不会中意,便索性坐在院子里晒晒太阳。

席煜南透过书房的窗看简飞扬,他很喜欢简飞扬这一点,这是一种天生的聪明:知趣。

“权哥说了,这房子请孝哥先将就住着。这个区是权哥的地盘,绝对安全,只是最近卖得很好,就剩这么一套。等孝哥安顿好,他再请你喝茶。”

席煜南看看朱根发,只是轻描淡写地笑笑。高立权在温哥华的地产界算排的上的人物,手上怎么会只这一个区?这多半是朱根发的地盘,高立权把接待席煜南的任务派给他,他不肯把好的给他住,怕他吃白食,还赖着不走。朱根发是高立权的小舅子,人也精明,深得高立权夫妻的信任,席煜南想,何不先给这小鬼送份见面礼?

“看来权哥这地产生意做得好啊。不知这房子卖不卖?我看着挺喜欢,买下来送人也好。”

朱根发对席煜南了解不多,他离开江城的时候,还没听过席煜南这个名字。看他年纪轻轻,必然没什么大钱。现在听他这样说,倒吃不准他什么底细,他也是老江湖了,忙堆起笑道:“温哥华的房价和香港是不能比的,所以江城人喜欢来这里。煜南要是喜欢这个房子,权哥一定便宜卖给你。”

席煜南点点头,“那我今天就搬进来了,替我多谢权哥费心安排。我这次来得匆忙,身边没带什么,下周香港会有人带礼物过来,到时我再登门拜访。”席煜南说着拿出一张支票来,“老朱啊,这个我不知道付订金够不够,你看看还差多少,我再补齐。”

朱根发看到支票便两眼放光,对席煜南果然客气了不少。席煜南心想,贪财就好办。回去的路上,简飞扬得知他们今天就要搬进这房子,诧异地问道:“这么快就决定了?”

席煜南轻柔地笑道:“你不喜欢这房子?”

“我以为你不喜欢。”

“不会啊,我觉得挺好,我们俩住够了。太大了打扫起来麻烦。”席煜南佯装若无其事地说,“这房子朋友肯便宜卖给我,还是学区房,以后自己用或转卖都方便。”

简飞扬知道他话中有话,没有接口。他还真想着定居在此,生儿育女吗?简飞扬对自己说,就算躲不过发生关系,也一定不能有孩子。这是她必须遵守的底线。

虽然说好是拎包入住,简飞扬却还是不放心,硬是要把被子先洗一遍,把卫生间都擦一遍。为此他们先跑了一趟超市,买了一堆威猛先生、抹布、洗衣剂、烘干片等等。后来回到家,又让席煜南自己去买了一次漏掉的东西。

席煜南本来觉得麻烦,但看简飞扬忙碌的样子,又忍不住欣慰地想,这不正是他要的生活吗?他不想请工人,不但是不想有第三者和他们住在一起,也希望和简飞扬过一种普通的生活——哪怕要被逼着做家务,也是他梦想中的生活的一部分。

简飞扬做完清洗工作,又马不停蹄地整理行李。席煜南靠在门框上,笑道:“你一定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在今天做完吗?”

“看着两个那么大的行李箱放在那儿,我心里就不舒服。”

席煜南暗笑她是个强迫症,自己来到客厅里抽烟。他是第一次细细打量这房子。房子是个大平层,一共三个房间,客厅和主卧室并排而立,书房和客房在另一边。客厅连着开放式的厨房,厨房是明亮的黄色,对着前面的院子的窗下是一个高脚早餐桌,一盏橘红色的小吊灯垂下来,十分讨喜。这房子坐落在半山腰,一长排落地窗外,山脚下的城市已点起了灯光。他不禁推门出去,院子里绿草如茵,右边一棵大橘树,还结着红澄澄的橘子。他就着院子里的桌椅坐下,看着开阔的景色,晚风拂面,心旷神怡。

他忍不住叫道:“飞扬!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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