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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 > 音乐系导演 > 1042.我吴瀚不要面子的吗
 
  对于吴瀚来说,大导演的名头的确足够响亮。

  但是实际上,大导演,特别是没有靠山的大导演,其实也就只是名头响亮一点而已。

  这一点,从林涛这些年的遭遇就可以看的出来。

  自己当个自由人当然爽了,但是实际上呢?



  因为你要当自由人,这没问题,大多数时候,巨头们也不会太在意,但是等你有电影要上的时候。

  除非是你的电影是巨头影视公司投资的,否则的话,绝大多数时候,都很难拿到什么优待。

  就算有,也绝对是会被吸走一大部分的发行分成。

  林涛作为华国喜剧天王级别的导演,可以说,实力绝对是足够的。

  而且,他尤其擅长小成本以小博大的喜剧电影。

  可是为什么林涛却很多年都只能在十亿以下的票房徘徊?

  真的是因为他的电影潜力仅限于此吗?

  谁都知道,根本不是这样的。

  其实举个简单的例子就知道了,拿最近的《数字王国》来说吧。

  这部电影,虽然说高开低走,甚至崩盘,但是《数字王国》的总票房却是也过了五个亿的,你要说这部电影的潜力有多大?

  能不能配的上这样的成绩?

  抛开巨额的宣发不说,《数字王国》的制作成本其实并不算太高,这样的票房,如果不是因为宣发投入过大,其实是赚钱的。

  可是实际上呢?

  《数字王国》如果按照正常的宣发来做的话,基本上,票房有两个亿就不错了。

  但是结果呢?

  至少五个亿!

  这是谁的功劳?

  当然是宣发的功劳了。

  巨量的宣传资源投入,《数字王国》才能给爆发出这样的和本身的质量不相匹配的成绩。

  电影不是很出色,都能做到这种程度,更何况是林涛的电影呢?

  林涛的电影通常视听网的评分,或许不是太高,但是绝对没有低于7分的,这说明,他的电影基本上就算够不上经典之作,但是至少也是及格线以上,乃至于精品喜剧的。

  可是除了《功夫》之外,林涛的电影往往都是下限很高,但是上限却很低。

  其实众所周知的事情是,那些能卖数以十亿计以上的电影,基本上后面的投资方,发行方,鸣谢方,都是密密麻麻的。

  为什么?因为这些都是资源啊。

  拿王逸凡的电影来说吧,其实华新也从来不可能真的吃独食。

  只不过能拿到大份额的投资份额,剩下的,要么去置换一些广告位,要么去置换院线排片等等。

  这么做,首先,能够大大降低宣发的成本。

  真以为那些铺天盖地的广告是花钱买来的?

  其实很大一部分都不是,比如说,电影需要某个渠道的广告,但是这些广告位,相当的吃紧,你想要可以,加钱呗。

  否则的话,凭什么让你插队?

  有些广告资源,比如电视台,比如网络上是黄金席位的广告,如果花钱当然不是拿不到,但是却需要耗费的资金也是海量的。

  这个时候,拿电影的投资份额去置换,无疑是双赢的。

  因为像王逸凡的电影,本身就是优质投资项目,大多数时候,你想正常投资,根本拿不到份额。

  所以你得有能够给予电影便利的东西。

  这样的话,才能置换到投资份额。

  或许又有人会说了,林涛不也是大导演吗?

  喜剧之王也不是虚的,那么他是不是也可以同样的去置换这些资源?

  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实际上,却并没有那么容易。

  因为,首先,林涛没有足够的发行渠道,这些东西一直都被握在巨头的手中。

  所以,他的电影想要发行,获得足够的资源,必须让利,而且是让出大部分的利益。

  因为你不是自己人啊。

  同时,置换资源的量也是有限的,而一部电影,想要做到十亿以上,那么需要的宣传资源,发行资源却是海量的。

  这些资源,如果给自家的公司主投的电影的话,肯定没问题,而且价格还有折扣,但是如果给外人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这些都是要计入宣发成本的。

  所以,林涛虽然是喜剧之王,但是一直游离在巨头之外,所以,他的电影的确能大卖,平时也的确会被各大巨头抢夺。

  但是却很难做到高位票房,因为,对于巨头来说,赚钱有时候也不是最重要的。

  所以,吴瀚看的很明白。

  把自己卖个好价钱,之后,就是自己人了。

  至于为什么不加入阿狸传媒。

  其实阿狸传媒开出的价码更高,其中不乏有补偿的意思。

  但是吴瀚却还是加入了万盛环宇。

  无他,作为大导演,我吴瀚不要面子的吗?

  这一次是因为《数字王国》自己拉胯了,否则的话,他吴瀚就是大数据战略的垫脚石。

  凭什么啊?

  事实上,阿狸和未来星,这一次做的的确挺不厚道的。

  当然了,人家是大资本,互联网巨头诶。

  从来都是他们进入哪一个行业就要吃肉,而不是喝汤的。

  事关大战略,一个大导演而已,在他们看来,事后给钱就是了。

  但是吴瀚却开了一个极其不好的头。

  这个事情,可以说让阿狸传媒颜面大损。

  在圈子里,不少人都在看笑话。

  盛唐九州这边,唐明铠更是私底下笑说:“互联网思维做电影,真要是可行的话,那么为什么硅谷那些巨头没有这么做?阿狸再牛逼能牛的过人家?”

  时代光影这边的高层也在私底下说:“国内的互联网走的是北美的路线,几乎都是模仿抄袭过来的模式,忽悠模式也是一脉相承,可惜这次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大导演可不是那么好拿捏的。”

  万盛环宇那边也同样的没什么好话:“呵呵,阿狸做事情一直都是这么霸道,别人收购并购一些公司,都会保留一些原有的管理层,可是阿狸是怎么做的?前面说的好好的,画的饼也是大大的,可是最后呢?稳定局面之后,直接卸磨杀驴,他们这么干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吴导的事情,从来都不是个例。”

  事实也是如此。

  国内的几大互联网巨头,可以说,各有各的风格。

  华讯最早期的时候,其实比阿狸还霸道。

  比如某个游戏,华讯或许一开始会开价收购,或者并购,但是只要对方不答应,那么接下来,他们马上就能搞出个相似的,然后以庞大的用户群推广,直接就把原创的杀得片甲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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