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一般的黑店只会坐地起价,或者趁火打劫什么的,可不会把抓到的人还劳神劳力挪个地方。
李晴不会痛骂自己的无脑,只是自认倒霉,谁让自己非得要滋润地住客栈,李晴靠着泓燚,道:“他们把我们弄到这来,若没有企图,那还不够路费了!”李晴吐槽着,看看四周,看不出什么关窍。
“哎,今天又收了俩,已经连着七天了,看来那婆娘还有点儿用处!这么个荒凉的破地方还有这等货色,不错!”突然听得门外的议论声,二人坐立竖耳凝神仔细听着。
另一人也附和道:“是有些本事,今天是俩小白脸呢!”
“嗨!管他什么白脸黑脸,进了我们戚隆寨,就甭想活着出去!”
听声音门外两人话语粗俗,带着厚重的口音,不仔细听有些听不懂,二人似是很开心收获了这么高质量的猎品。
看来,那客栈老板娘身上涂得香粉就是迷药了,怪不得呛得鼻子疼,这下可好,李晴两人刚进客栈没说两句就中招了,甚至省了人家一顿饭,想到这些李晴就悔不当初,亏得要死,气的想卷街。
李晴和泓燚靠在一起,突然黑暗中透过一丝光亮,渐渐这道口子越开越大,有强烈的光照射进来,带给了视觉强烈的冲击,李晴二人被晃得闭上眼睛,待适应之后睁开双眸看见,两个巨型身影出现在强光之前,是两个彪形大汉先行进来,气壮河山,看着凶神恶煞,吓人得紧,再后面一个矮丑的男人进来抖着腿站在中间,流里流气,与这两位壮汉有着强烈的对比,说是娇小可人都恶心了这个词了。而矮丑男人他自知身高提不上气势,他跟在后面走进来一点也不瘆人,还有些滑稽,这不是他出场应该有的感觉,所以矮丑男人还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身旁二人,才叉腰抖腿蔑视地看着地上的李晴和泓燚。他站好,拽了拽本就开得极大的领口,裸露着大片胸膛,这胸脯上既没有优美的曲线,只是厚厚的两坨肉堆在那,嘴里露着两颗大黄牙,牙缝极大,参差不齐,满脸油腻的笑,昂首站在前面,扯着嗓子道:“把这俩小白脸给老子带出来!”
俩壮汉听命行事,李晴泓燚挣扎了几番,虽是知道无用,但绝不能对他们粗鲁的举动毫不反应,那样也太没气势太没节奏感了,二人被拖带到了前堂,被大力地丢到了地上。
李晴被绑着行动不变,费力地扭动着起来,环顾四周,李晴一眼便认出,那个把他们迷晕的婀娜女人也在,还是那身妖娆打扮,不安分地站在一旁,扭来晃去,极其碍眼,不知检点,且位置仅靠后于那个矮丑男人,看来这姐妹段位不低。李晴又看向正中央坐着的当是这个山寨头子,人人见他都俯首称礼,叫一声“大哥”,李晴这目光便定在了这位大哥身上,上下打量想看看这现实中的山寨头子,和电视上有什么区别,嗯……还是有极大区别的。
戚隆寨是这几年新组建的,在黑道白道根本排不上名号,李晴自然不知道他们是干嘛的。而听他们自己手底下人议论,东拼西凑连成个故事大概。
这寨主无人知晓姓名,只知道他是客城人,大概姓戚,年幼时家境不好,没钱送他读书,他只得偷偷爬在私塾窗子边上偷听,曾也学到了几个字,只是长此以往下去就被发现了,私塾里的学生见着他气不过,便打得他很惨,连带着所有人对他都不甚友好,常常为人欺凌,人人喊打,他只好做了屠夫,而人人忌惮他,这生意他也做不下去了。
不过倒只是这样他也不至于去做土匪,而客城人都知道客城有个混世魔王,人年纪不大,却是仗着家里有个官舅舅,家里又是客城第一米商,不知天高地厚,为非作歹,虽没有杀人放火,趁火打劫,但是强抢民女,仗势欺人的事他可没少做过,客城的平民百姓们对这小魔王皆是怨声载道,却是只能敢怒不敢言,见着了都得绕道避开跑,生怕与他发生正面冲突,得罪了他也只能吃不了兜着走。
有一日,小魔王在路边丢了块玉,当然不是什么传家之玉,只不过是这天他心情差,拿玉这事发作出气罢了。至于他为何不高兴呢?那还用说,泡妞没成呗!依他的脾气怎能不迁怒于旁人,这迁怒之人,正是也在路边买笔的最看不惯寨主的且经常带头挑事欺负寨主的一个私塾学生,魔王认定是那学生拿了他的玉,大发雷霆,当街拎起了学生。
这魔王还没有学生高,看上去也是个弱公子,谁想他力气极大,当街拎起了比他还高半头的人,极尽羞辱,那学生爱面子,结结巴巴,哭哭啼啼地将这等‘好事’推给了寨主,那魔头就是想找个出气筒,又见这蠢书生也不是善茬儿,还知道狗咬狗,魔王听了只觉得这很有趣,便当即抓了寨主扔进官府,一阵折磨暴打才将人丢了出去。魔王其人从来不在乎人命,比起弄死人更喜欢捉弄人,而不小心捉弄死了的,魔王只觉得没意思罢了。这回府衙之行寨主被打的半死,生生地打断了一条腿,全身上下没一处好地方,只剩一口气撑着。
而这一丢寨主直接被扔到了乱葬岗,老天却并没有因此同情谁,天降瓢泼大雨,浇透了整个客城,浇湿了乱葬岗,寨主凭着意识,只剩一口气,他满心怨恨,不敢身死,靠着掏垃圾裹了腹,再一步步爬回了家,一路上,看见全身伤口瘸着腿的他,众人丝毫没有同情,甚至还很嫌弃,皆绕道而行之,是能避则避。寨主伤痕累累,好不容易回到了家,却看到自己唯一的亲人,相依为命十五载的奶奶咽气了。听邻里说奶奶是听到了寨主被抓起来的消息,本就不大健硕的身子骨,硬是一口气没上来憋在了胸口而去世了,这一天,对寨主无疑是雪上加霜,可不是凄惨倒霉形容的了的,无牵无挂,活不下去,人逼急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更别说建个寨子做土匪头子了。
李晴看寨主,不过二十五六,可容貌却像不到四十的脸,雄健的体魄也挡不住早衰的容貌,这该是经历了何等艰难才有了此等沧桑。
婀娜女人向着李晴瞥了一眼,先开口道:“寨主,今儿我可给您逮了两个俊俏的,那这价钱是不是好商量呐!”她声音极细,又粘着嗓子不好好说话,忒拿腔作调,入耳极其不舒服。
李晴想反正都是死,不如也要太过懦弱,伸着脖子喊道:“你们拿我们当什么,还讨价还价呢!”
“嗨!你闭嘴!”矮丑男人毫不怜惜之意,抬脚踢中李晴胸口,李晴顿时胸口憋气难忍,一时口中有血腥气涌入口腔,咳了出来。
泓燚关切李晴,立刻凑了过来,二人没有被绑在一起,泓燚挣开绳子把李晴搂在怀里,紧张道:“小……”泓燚意识到差点暴露,立马改口,“兄长,可还好?”
“好是不好了,但放心,又死不了。”李晴勉力打趣,泓燚转而怒目看向寨主,那眼神好比锋利的刀子,婀娜女子见了不由一骇。
那寨主倒是不慌,睨了一眼矮丑男人,缓缓走下主座,绕过李晴二人,对婀娜女人说:“俞娘可知你抓的是何人?”
李晴闻言,差点咳出血来,心道:莫非这山寨头子还认识我?不对,认识也是认识即墨斓舒,那就更不对了,她一个闺阁小姐,再不检点,也不能认识一个土匪啊。
李晴愕然看向泓燚,四火同款茫然,轻微摇头示意不知就里,两脸懵逼的情况下。婀娜女人也猜不透寨主的意思,随口应道:“何人?不就是两个小白脸吗?”婀娜女人理了理身后的头发,漫不经心地看了李晴两眼,瞄到耳垂上的洞孔和胸部的起伏,还有这娇小的骨架,顿时大惊,“呀!这是个女子!”她既惊讶自己居然会走眼没提早看出,又惊讶寨主这个糙汉子竟然眼力好过自己,这好比是打脸了,多少有些气恼不甘。
李晴哑言,还是惯例矢口否认。
“啥?女的?”矮丑男人也是惊讶地脱口一声,随即又说,“怪不得两人抱在一起,俺还当他们是断袖呢,没成想这是一公一母啊,这般惺惺相惜啊。”他越说越猥琐,笑得面目狰狞,“大哥,这妮子仔细一瞧还真不错,不如大哥把他让给我!”
“这丫头可不简单呢,怎是二弟你能轻易染指的?看来,她的一根头发丝都不能少呢!”寨主这语气说不上阴阳怪气,也算得上怪里怪气了。
矮丑男人不屑,歪起一边嘴,嘲讽道:“那她怎得还是皇妃不成?”
“不是,不过现在,她可比皇妃尊贵,她不是皇上的女人,她是……”寨主嘴角上扬,露出一丝欣喜,“墨王妃!”
闻言,矮丑男人、婀娜女人、李晴和泓燚四人皆是一怔。
李晴道:“你胡说什么呢?”李晴只觉得懵逼到极致,心道:原来这货认识的不是即墨斓舒,而是墨王妃,你大爷的北辰轩!我tm死你手上了,你专克我咋的,这土匪和你有仇,估计巴望着怎么拿我和你谈条件呢,可是你这个死东西偏偏还不是个东西,怎么会管我的死活,老子还不如不认识你!
“寨主怎么确定这丫头是墨王妃?莫非寨主见过?”
很好,这女人虽胸大,倒还不至于无脑,她问的问题正都是李晴好奇的。
“这要问她了……”寨主盯着李晴,“你们不是刚刚大婚吗?怎得墨王妃的画像满街是啊?”
“什么?”李晴倒是有点懂了,就连她自己也是见过那画像的,不过也不至于满大街都是啊,毕竟家丑不可外扬,墨王明明是暗访,并没有言明李晴的身份,李晴更好奇这寨主莫不是有识别身份的奇异能力。
“不对啊,没听说墨王妃不见了啊?”婀娜女人又问。
“正因为是没有贴满大街,却是频繁出现找人,可见要找之人不是逃犯,而是一个贵重之人。明明画像上的是个男冠,寻人的官兵偏还强调‘有没有见过这个女子’,不是很奇怪吗,这我都是听那几厮闲谈说的!”寨主慢慢道来。
“大哥这就知道她的身份了?”矮丑男人表示不信。
“自然还有最重要的,找人的不是皇城卫兵,而是墨王亲兵,那些亲卫对画像之人态度甚佳,一个画像便已恭敬了,还不能说明真人和墨王的关系吗?而我听说,即墨府三小姐喜欢女扮男装,你说,是也不是?”最后这句话是对着李晴说的。
李晴看她,轻笑一声,道:“我说寨主啊,我看着你是个糙汉子,可是这心思挺细的哈!这就猜出来了,也好,明人不说暗语,寨主想干什么不妨直说,我也好配合你啊!”
“哈哈哈,王妃果然是个爽快人!”债主叉腰笑道。
“停,别的好说,‘王妃’就别叫了!”李晴无语,有意试探债主用意。
“你都是我砧板上的一块肉了,哪来的要求?”
“如你所说,本小姐就是块肉也好,那也是人人都想要的肥肉,让人垂涎三尺的美味要求能少吗?”
“好,依你,只要我能和墨王攀上关系,王……小姐自然是我的贵人!”
说两句,这寨主便显得有勇无谋了,心细却少了些头脑,依照墨王的性子,要是真在乎李晴,他可是想以墨王在意之人相威胁,不管李晴有没有受伤,墨王也绝不会轻饶寨主,放火烧了整个寨子,纵是连灰不留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要是不在意李晴,那更简单了,没有顾虑,一把端了这寨子岂不是轻而易举。
不过这寨主还真是言出必行,李晴虽被关着,可是不是之前那个黑屋子,虽然这间房比不上李晴住过的所有房间的十分之一,但是也算是整洁了,好吃好喝一应俱全,泓燚又在隔壁屋,也不失是一个好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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