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国的南部,属于高原,平均海拔九百米,降水量只有几十毫米,非常干旱。
放眼望去,一片荒凉,可以看到许多小山包,不高,但遍地都是。平地上,有许多风化掉的,大大小小的石头。
陈兵摇头,说:“这种鬼地方,根本不适合发展旅游。”
服部玉子却很认真的观察着这里,忽然说:“姐夫,这里很好啊。”
陈兵一愣:“很好?哪里好?”
服部玉子:“这里的地形,广阔,复杂,像极了游戏里的地形,所以很适合训练战士。”
陈兵心中一动,他看着服部玉子:“玉子,你有什么想法?”
服部玉子:“姐夫,现在陈国的生产力都这么强大了。我觉得有一天,陈国随便生产一点东西,就足够所有的人类有吃有穿,生活无忧。可人都是有追求的,吃饱了喝足了,就会有更高的要求。”
“这片区域,真的很像战场,为什么不开发一款真人游戏呢?”服部玉子说,“所有参加游戏的人,都有机会获得姐夫研制的基因药水,他们战斗时间越多,实力就越强,从而不断进化。”
陈兵若有所思,说:“玉子,你的意思,真人游戏只是幌子,我们要做的,是从人类中挑选天才?”
服部玉子点头:“是的。姐夫不是积攒了大量灵药吗?可我认为,相比灵药,灵石,人才更加重要。”
陈兵点头:“你的建议不错,回头我们再商量一下。以陈国现在的医疗手段,只要大脑不坏掉,我们都能让受伤的人活下来。”
服部玉子:“这款真人游戏,一定要在全球直播,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我们陈国在医疗、军事各个方面的强大。”
陈兵笑道:“好,这件事就由你来负责。”
服部玉子点头:“好的。”
走了没多久,就来到一片空地。服部玉子取出十二杆阵旗插在地面,最后丢下一块阵牌。
霎时间,一道金色的门户出现,正是精金秘境的入口。
看到门户后,发现大门是紧闭着的。服部玉子便又收了阵旗,说:“果然还未开启,看来要等几天。”
陈兵:“不着急。但这种地方,的确不适合游玩,我们不如往北走一走,去非洲大草原上看狮子。”
服部玉子眼睛一亮:“非洲大草原?好期待呢!以前都是在电视上看到,现在终于可以亲自去了。”
玄虎和睚眦一直懒洋洋的跟在后边,陈兵踢了玄虎一脚:“看你的了。”
玄虎精神一震,像狗儿一样围着陈兵转圈,甩着长尾巴。
非洲大草原,北邻大沙漠,西邻太平洋,面积广大,物种众多,降雨量由北而南递增。
陈兵的飞机,在大草原中部降落。眼中全是绿绿的草地,森林,一望无际。
进入这片区域,玄虎立刻闻到野兽的气息,它振奋精神,骄傲的迈着步伐,释放出独有的王者气息。
睚眦反而没多大变化,依旧慢腾腾的跟在陈兵后面,它显然不屑于对草原上的野生动物产生兴趣。
不远处有一条河,河边水草丰美,不少动物在此饮水。玄虎闪电飞扑过去,没多久,就拖着一头野鹿走来。
陈兵点点头,拿出匕首,先快就选了几块上好的肉,然后架起了火堆,开始烤肉。
飞机上有帐.篷等装备,还有随从人员。这些人都被叫下来,一起分享美味。
陈兵烤肉,不仅仅用了调料,还加入了药性,所以味道不是一般的烤肉能比的。
没多久,香味便飘出很远。陈兵拿来盘子,把肉切了,分给众人吃。
就在这时,所有人都听到清晰的,吞口水的声音。
陈兵猛然抬头,就看到不远处,站着一名黑人。这黑人身高两米二,极为雄壮。他手里握着一根黑色的棍子,拄在地上。
黑人看上去四十来岁,留着胡子,赤着双脚。腰间围着一块破布,上身没穿衣服。脖子上挂了一串宝石。
陈兵眼尖,一眼就瞧出,这些宝石随便一块,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石。
黑人眼巴巴的看着烤肉,他显然也想吃。
陈兵却不理他,反而分给了玄虎一块。玄虎早馋了,开始大口大口的吃。
这黑大叔似乎很懂规矩,就站在那看。没过多久,他实在是馋急了,忽然把脖子上的宝石摘下来,丢向陈兵,然后往嘴里比划吃东西。
陈兵捡起宝石,然后递给服部玉子,笑说:“都是上等宝石,这一串起码值几十亿,拿着吧。”
服部玉子抿嘴一笑,接过项链说:“姐夫,这人傻么?用宝石换肉吃。”
陈兵说:“他不傻,我这肉,他有钱吃不到。”
说着,就割下一块鹿腿递过去。
黑大叔立刻盘坐下来,捧着鹿腿美美的享用起来。
但他刚啃了几口,眼睛就瞪大了,使劲的抽着鼻子。这会儿,陈兵正在喝他自酿的醉仙,那香气,令人迷醉。
黑大叔眼巴巴的看着,明显也想喝。
不过,陈兵依然不理他,一会儿就把一罐酒喝光了。
黑大叔叹息一声,从破布口袋里摸出一块石头,然后递给陈兵。
陈兵接过来,入手很沉,不由心中一动。再一细看,居然是太古秘石!
他神色不变,把石头收起来,递了一罐酒给他。
黑大叔拿过来拍开封泥,立刻牛饮起来。这罐酒,少说也有五斤,他居然一口气喝光。
喝完之后,他起身就走,身影渐行渐远。
服部玉子说:“真是个奇怪的人。姐夫,那块石头是什么?”
陈兵拿出石头,掌中剑光一闪,石头便粉碎了,巴掌大的石头化作核桃大小的一块的球形水晶。
这水晶是金色的,释放出一种玄奥的力量。这种力量,顺着陈兵的手臂,导入他的身体。
霎时间,他就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这种力量令他的力量提升了至少三成。
“力量水晶!”陈兵目光一闪。
服部玉子好奇的拿过水晶,立刻也感受到了同样的变化,那就是力量有所增长。
她惊呼一声:“姐夫,这是什么?”
陈兵:“这是力量水晶,秘晶的一种,能够增长一个人的力量。而且,不管什么人使用它,自身力量都会增长三成左右。”
服部玉子:“太神奇子!刚才那位黑人大叔到底是什么人啊,居然有这种宝贝。”
陈兵:“非洲这片大陆非常古老,有什么样的人物都不稀奇。”
吃过东西,服部玉子起了玩性,便骑着玄虎独自去游玩。而陈兵,则坐下来,由睚眦守护着,继续修炼血神经。
他已经凝聚灵血,下一步便是真血。所谓真血,是本命之血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血液,拥有独特的生命印记,这种印记足以同化任何被它占据的肉身。
也就是说,陈兵如果有了真血,他的血液流到任何生物体内,就能占据肉身,夺舍重生。
按照血神经的说法,这真血极难修成。就算是血河老祖活了几千岁,都未修炼出真血。难度在于,把元神炼入血液之内,让每一个细细胞,都化作一道‘分.身’。
真血若到圆满,陈兵就能做到“滴血重生”,哪怕被人千刀乱斩,但只要有一滴血在,他就能重生。
只是,细胞毕竟不是能量体,让它与精神融合,是无比困难的。血河老祖无数次冲击这一关,都失败了。
陈兵的精神,锁定一枚血细胞,尝试着将神念融入血细胞。可神念刚一进入,这枚血细胞就衰败了,变成了死细胞。
一连试了几十次,没一次成功。
陈兵心忖:难道,这一关真的无法通过?
忽然,他心中一动,开始沉浸于第二重的精神世界。在第二重精神世界,他尝试把神念融入血细胞,血细胞仍然死亡,但这一次它多活了一秒钟。
“咦?难道越高层次的精神念头,就越容易融合?”
想到这种可能,他陆续把第三重、第四重,直至第五重的精神世界,融入血细胞。
他发现,三重的精神,血细胞能存活三分钟;四重的精神与血细胞融合,细胞活了八小时多。
到了第五重的精神世界,血细胞则非常活跃的健康,看样子活上一百多天。而人体血细胞正常的代谢周期,也就是一百来天。
“不错,看来第五重的神念足以胜任。只是,我已是第七重的精神,若将之融合血细胞,又会怎样呢?”
想到此处,他立刻开始尝试。
第七重精神的神念,很轻易的就渗入血细胞。一瞬间,这血细胞居然开始发光,它内部所有精微的变化,陈兵都了然于胸。
这次,他一坐就是五天,直至全身的血细胞,全数转化成了“真血”。
等他睁开眼,就见是黑天,服部玉子安静的守在一旁。见他醒来,高兴的说:“姐夫,你在修炼什么?我感觉,你的气质好玄妙。”
陈兵一笑,说:“你看。”
说完,他指尖冲出一根血线。这血线射入河水中,瞬间就被一条鱼儿吞了。
那鱼儿身子一震,立刻就被陈兵的意志取代,在水面上跳起了舞。
服部琴音都看呆了,喃喃道:“这……这是怎么回事?”
陈兵说:“我现在拥有滴血重生的能力,只要有一滴血在,就可以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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