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唇上的柔软和温度让夏明月整个愣住了,她本能地挣扎,却被紧紧地搂住了腰。
夏明朗也没敢太过分,也算是浅尝辄止,但松开手的时候他还是露出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虽说两个人都已经确定关系了,但这一个亲吻才真正地让她从他的女神变成女人,不再那么高高在上遥不可及,而是可以触碰到的。
“那我先回去了?”
“嗯。”傅明月脸微红。她性子张扬,在很多方面都放得很开,唯独在男女之事上不像一般的二代那样放纵自己。跟不喜欢的人亲吻上床,那不是她能接受的,她会觉得脏。而到目前为止,她只为陆琛一个人动过心,偏偏陆琛对她无意,就算她不要脸地强行去搂搂抱抱亲一口,也是得不到回应的。像今天这样被一个男人带着怜惜亲吻,对她来说也算是头一回。
夏明朗见她没有不高兴,立马笑得更加灿烂起来,忍不住又给了她一个拥抱。“你上去吧,灯亮了我再走。”
“那你开车小心点。”
“我知道。我现在比以前任何时候都珍惜生命。”为了你。
一连几天,夏明朗都亲自接送傅明月上班。
傅明月都有点习惯了。
其他人间高逸尘对此没有任何回应,也开始相信傅明月跟高逸尘没什么关系,只是恰巧被扯进了绯闻里而已。而且,这几天傅明月和高逸尘都没有撞上,想制造点话题都不行。当然,喜欢盯着她看,喜欢背地里议论纷纷的人还是很多,毕竟她的身份和出狱犯的身份还是很有话题性的。
不过,总的来说大家的态度是软化了一些。
一方面那些事情过去太久了,人们只对当下的疼痛或者刺激才会有激烈的反应,否则就不会有好了伤疤忘了疼的说法。对别人做过的事情也是一样,时间久了,激烈的情感会随着记忆的远去而变轻变谈,除非是当事人或者这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人,否则旧事重提很难再有多少波澜。
另一方面,傅明月家破人亡,失去自由八年,大家会认为她已经付出代价。对于一个已经得到惩罚的人,大多数人还是愿意放过,而不是赶尽杀绝。
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有人应该在暗中控制这件事的事态发展,对方似乎也很想让傅明月,严格来说是傅家的事情彻底成为过去。
对傅明月来说,变化最大的是办公室的同事,以前没事儿喜欢拿她来开玩笑。现在知道她有对象了,大家在这方面就克制多了。
这都是很正常的,傅明月也没放在心上。
“明月,一会儿我们先去吃饭,然后去看电影,怎么样?”
“好啊。我们去吃什么?”
“西餐,怎么样?”
傅明月对此没有意义。
两个人就在电影院附近找了一家口碑还过得去的西餐厅,要了个情侣卡座。
经过数天的亲近,两个人的相处越来越自然了,一边吃一边聊其乐融融,就跟所有的情侣一样。
“明月,马上就十一了,你有什么安排吗?”
傅明月咽下口中的食物,然后才开口。“没有。怎么了?”
“如果你没什么安排,那要不要……跟我回老家?我老家也是海边的,我们那边的海不像荣城开发得这么彻底,比这里漂亮,也比这里有意思。”
这……是要见家长的意思?会不会太快了?
傅明月本能地想要拒绝。
“你要是不想那么快去见我爸妈,也可以不见。但是可以去那边玩,你看怎么样?当然,你要是想去别的地方玩,我也可以陪你。”
“还是不要了,假期哪里都是人山人海,我可不想被挤成煎饼。”
“那就去我老家那边玩吧,怎么样?我不逼你住我家,也不逼你见我父母,你可以住酒店。到时候,我带你到处看看,那边的海真的很不错,还有山。你呀,就当时去呼吸新鲜空气,怎么样?”
傅明月望着他希冀的眼神,很轻易地就心软了。她其实不是一个容易心软的人,可对着夏明朗,她经常下不了狠心拒绝。
“那好吧。”
夏明朗高兴坏了,激动得凑过去亲了傅明月一口。身体刚回正,就发现视野范围内多了个人,再定眼一看,居然是陆琛。
“怎么了?”傅明月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脸上漫不经心的表情随即僵住了,不过也只是一下,她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然后将视线收回来。只有她自己知道,恢复正常的只有她的脸,不包括她的心。发生了这么多事情,纵然她对陆琛的感情已经变了,但这个人依然是她生命力极具冲击力的角色。
陆琛比夏明朗和傅明月更加震惊,他完全没料到这两个人居然在一起了!当年傅明月对夏明朗的态度有多差,他比谁都清楚。而且,他潜意识里还觉得傅明月喜欢的是自己。大多数人在一个曾经深爱过自己的人面前,都会有这种自恋,陆琛也一样。
可现在他看到了什么?夏明朗和傅明月居然成了一对儿!
但更让陆琛无法接受的,是傅明月刚刚那个惊讶过后就恢复了冷静的表情,这比之前傅明月用阴冷仇恨的眼神看他更让他无法接受。
夏明朗一眨不眨地看着傅明月,紧张得几乎无法呼吸。他比谁都清楚,陆琛在傅明月心里是个怎样的存在。简而言之,这辈子谁能对傅明月产生最大的影响,那个人非陆琛莫属。
有人说过,每个人的一生当中都会有一颗朱砂痣,就长在胸口心尖的位置,哪怕是削肉刮骨都无法抹去。
按照这种说法,陆琛就是傅明月胸口心尖上的那颗朱砂痣。即便中间横着仇怨,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夏明朗知道,就算傅明月跟自己在一起了,她对他的感情也还是很薄弱,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感动,还有补偿。但是他对傅明月用情至深,早就已经无法自拔了,即便知道也甘之如饴,只要这个人待在他身边就行。
在爱情里,饮鸩止渴的事情都经常有人干,这样的退而求其次就更不算什么了。
当然,如果是以前傅明月,夏明朗对自己是没有一点信心的。他当初之所以不肯放弃,也是情之所至,无法自拔,并没有“坚持下去就一定有结果”的自信。
但现在的傅明月一无所有,无所依靠,被陆琛被所谓的朋友伤害得无比彻底,他是她最值得信任也最容易信任的人。他相信,只要他一直对她好,两个人继续相处下去,日久生情是一定没问题的。也许大多数人都觉得一见钟情怦然心动的爱情是最美好,也最让人羡慕,但是,日久生情的感情才是最牢靠的。
所有的这些,都是建立在陆琛不再出现的前提下的。可现在陆琛出现了,夏明朗的自信又被摧毁得所剩无几了。他是真的怕傅明月毫不犹豫地就冲过去,像从前那样扑倒陆琛怀里。
好在,这一切并没有发生。
事实上,傅明月看起来很冷静,可就是因为太冷静,才让人觉得不正常。
陆琛并没有走上来跟他们打招呼,而是很快就离开了,只留下一道背影。
夏明朗不会傻得跟傅明月去聊陆琛,哪怕这种掩耳盗铃的办法根本没用。“对了,明月,跟你说个好笑的事情。”
“什么?”傅明月对着他笑,但连自己都不知道笑得有多不自然。
“我公司有个女同事,她老公的性格挺逗比的。她半夜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就跟他老公说,有蚊子,他老公直接把自己的脚伸到蚊帐外面。她问,你这是干嘛呢?他老公说,让蚊子咬我,这样你和孩子就不会被咬了。”
“噗——”傅明月还真被逗得笑出声来。
夏明朗又趁机说了更多好玩的段子,都是来自他身边的人,因为真实,所以才特别好笑。
不知不觉间,气氛似乎又恢复到了原先的状态。
吃完饭之后,夏明朗去停车场拿车,傅明月在门口等他。结果夏明朗刚走开没一会儿,另一个人就出现了。
“你真的跟夏明朗在一起了?”是陆琛。
傅明月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产生了错觉,总觉得陆琛这句话的语气有种将自己的女人捉奸在床的不爽。不过,她立马就否认了这种可能。陆琛对她,怎么可能?但凡陆琛对她有半点情分,就不会那样对待她的爸爸!
“是啊。这下你跟白素心都可以彻底放心了,我再也不会不要脸地倒贴你了。”
“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傅明月,你不要冲动行事?”
傅明月笑了,冷笑。“冲动?我也希望我是冲动,要是这冲动能早八年,那该多好。如果我以前不是那么幼稚任性可笑,一开始就选择夏明朗,我现在应该过得无比幸福吧?只可惜,我那时候瞎了眼被猪油蒙了心,偏偏把你当成了宝。这世界上,大概没有比我更蠢的人了。你看,我为我的愚蠢付出了代价,最惨痛的代价。但是陆琛,总有一天,你也会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的。我们都是一样的人,我瞎了眼看上了你。你呢,瞎了眼看上了白素心。我已经在地狱了,我等着你,陆琛。”
“我——”
傅明月没听他把话说完,因为夏明朗的车子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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